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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November 舞 本来在写另一段爱情,然而突然之间想起夜航。
那天朋友传过一段DV来,是几个高中同学聚会时拍的,而我何以竟不在场。 时间模糊,面容鲜润,以头发的长度来看,当是近两年,夜航是近两年才蓄的长发,垂下来,遮住大部分脸,益发瘦削,沉郁,单薄,黑。这发型倒是适合他的气焰,却又怕是愈加助长之。 小宝没怎么变,占了大部分镜头,他是那种,在哪儿都发光的家伙,他身上有一种东西,是我和夜航没有的。 那一段“三贱客,少年游”的岁月。我,小宝,夜航。一直如此,有各自独有的味道,凑成一盘菜,全赖了契合。相似,互补,我们都有,三个人的契合较之两人更难得,然也牢固得多。 从未想过会失去彼此。因为相信。因为并不害怕失去。所以很肯定。 只有爱一个人,才会患得患失。 那DV有9分多钟,是大家在小饭馆吃饭,小宝点菜的时候拍的,很单调,圆桌旁,几张脸来回来去的扫,而我循环播放,看了半个多小时才心满意足。 第二天翻出来给寝室女生看,她们凑在机子前,吵嚷。我笑着在阳台上洗衣。忽然听得一个声音,似是而非的熟悉,一怔,分开众人,倒回去,仔细辨认,良久,才恍然觉得是他。 是捕风,我丢失的恋人。难怪没有唤我参加。时至今日,朋友仍是好心地隔离我俩,笑话,我又不会拿刀捅他,或是强暴他。令我惊奇的发现是,之前看了五六遍竟然直将他误作另一个不大熟的同学。不过是头发留长一些,他坐的角度光暗一些,罢了。 原来我已经不记得他的脸。 原来。 记得一个人,他的脸多么重要。望着所爱之人,那张脸不仅仅鉴赏意义上的一祯视觉画面,而是抽象为一种符号,一个概念,是他整个人,在你心内的投影。从前,隔着一站地远,他飞车经过的瞬间,我都可笃定认出他来。即使在暗夜里,他不过半个影,我亦火眼金睛,哪肯放过。曾经令他毛骨悚然的,背上流着冷汗的,我的认得。我的迷恋。我的痴缠。 令他恐惧,令自己难堪。我曾经那样玲珑剔透的心,为了他,全盘混沌了。 再深幽的灵性,敌不过一场令人迷途的爱情。对多少男人,没有企图,我都可泠醒泰然,沾衣不湿。而这个,不曾近身,都已经遍惹尘埃了。 记忆中的他的脸,仍偶然闪回,怎知在不经意间已经被我再创作过了。不是面前这张。那张曾经令我一触到,便能泪如雨下的脸,竟然已经不记得。 岂止脸如此。曾经的恩爱甜蜜,留在回忆里,又何尝不是按我意愿篡改过,而我甚至明知这篡改,仍愿意盲信。我们终究希望,能用令自己好受一些的方式来解释生命的真相。 何必言他。 夜航是我上高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。开学没几天,骑车回家的路上,有人从后面冲上来大喊我的名字,似是而非。 我将信将疑回过头去。 呵呵,真不知该如何形容我那一刹那的错愕。再古怪没有的家伙,相貌极其老成,黑瘦,带一顶红帽檐的黑色棒球帽,不过十五岁少年,胡子浓密,酷肖鲁迅,胜似鲁迅。然而笑容如此灿烂奔放,直指我脸,非常肯定,不容置疑。 而我不肯定。这么老成的相貌,天真无邪的笑法,生平仅见。他见我目光回应,忙欣喜补充:刚才在背后看着像你,原来真的是你,萧立。 我叫萧离,离开的离。 原来,夜航和我的家都离学校这样远,彼此却只隔两条街。 自此开始日日等他放学,男孩子打篮球什么的总是比较晚一些,而他又有额外怪癖,趁无人之时,在教学楼入口的墙镜前面,跳舞。夜航从小喜舞,跟着迈克杰克逊的影带自学成材,后来赶上日韩街舞风潮,更是如鱼得水。 自己缺乏天分,便总是盲目崇拜搞艺术的,在夜航跳舞时,我最爱坐在一旁看,他练滑步时,还帮着往地上泼水。从来,除了帅哥,我还没有迷恋过其他什么,不由得赞叹沉浸在某件爱好中的夜航这么光彩。他在他的世界里,因着距离,显出迷人来,大概我们都是如此,一样东西非到了不可得手的地步,不知道好。 夜航最爱给我讲笑话。 他自是有本事找到独特的段子,绝非笑话书上千篇一律的隔靴搔痒。而我那时仍是明亮爽朗的女孩,笑起来不出声,大面积露出牙肉,渐渐不能呼吸,身体软倒下去,背抵在墙上,一手叉住腰,一手似溺水的人扬起来在空中乱划,断断续续发出“救命啊”的呼喊,不能控制地涌出满脸泪水。亲眼目睹这一盛况的人对于我的癫狂始终不可思议。而我大学时学习法医课,轻易便理解了窒息能提升快感的说法。 有时回家路上,笑得骑不稳车,我会不管不顾地停在路中间,弯下腰来大笑,过往车辆鸣笛的鸣笛,按铃的按铃,而我不为所动。可怜夜航义不容辞出来收拾残局,总是要费劲地把我连人带车,拖进街边最近的胡同里,掖起来。 我那时明亮的放肆常令身边的朋友尴尬无措。他们提出要带随身一条麻袋,在我疯到脱相时,把我罩起来。十几岁的少年,仍不能坦然面对世间冷漠,他们的羞涩拘谨其实是对周围的关注抱有的太多的幻想。不论热血,或是愤青,尽皆如此。惧怕人言可畏,其实大部分经过的人根本无暇注目,再无聊的闲徒也不过说说而已,有几多人肯真正浪费心思在外人身上。 一度深爱的人,慢慢都会不记得,何况。
我从小活得自在,便是了然。又或许是因着了然,才这样恣意,以图得引人关注。大概骨子里是不甘寂寞的。 而夜航很少被我的笑话逗笑,常常是嘴角一抽动,便抵作笑了。在我看来,这是他最没心没肺的时候。夜航真正的笑,往往是他给我讲完段子后,眼睁睁看我无法自拔的狂癫开去,于是也跟着笑起来。那是一种欣赏战利品的宽和。其实我们都是内心软弱的人,尽量抗拒被征服,一味地攻城掠地,抢占上风,内心忐忑才能稍稍平复,即使只是一个笑话的,笑与不笑而已。 总要去掌握大局的人,其实是掌心最空洞,虚无的。拥有的再多,亦觉得握不甚稳,随时溜掉。反而到满盘皆输时,倒是最功德圆满之际。 有时觉得夜航过于宠我。 比如我喊他猪头三,他便笑嘻嘻反问,为什么不是驴头四呢。 比如我嫌他老相,他便抢着说,我知道,每次开家长会你都逼我装你爸爸。可他后来真的剃了胡子,人人皆赞干净清秀不少,我却恨不得给他抹生发液,一口气都长回来。 比如懒得骑车时,只肯嚷他带我,又平又稳。我总是嫌车烂,硌得难受,每次都吵闹要他绑个沙发在后座先。 很喜欢坐在后面看他背影身形,对那一把小蛮腰赞叹不已,他便得意,跳舞要保持身材嘛。我可是靠下半身吃饭的。 他就是有办法弄得我啼笑皆非。 每学期开学前两天,夜航都想办法到各处搜刮假期作业,再送来我家,用地下党接头的方式避开我爸妈,从后门塞进来给我抄。 有时爸妈不在,他帮我抄作业,我做饭给他吃。他老是要凑到厨房来吵着大展身手,我便发一根青辣椒给他切。饭熟了,菜好了,我叫夜航,而他还在连比带画,非常严谨地试图把那一根青辣椒,切成等长等宽的细丝。 其后很多天,他总打骚扰电话来抱怨手疼,并把失败原因,归结为我没有发他最擅长切的土豆给他。 我不开心,夜航最会跳舞哄我。放学后他带我摸进体操房里,没有人,一百多平米空荡荡的,四周全是镜子。不敢开灯,我随地坐下,仰头望他,远处天空余下微渺的光,勾勒出灰黑瘦削的一个单薄轮廓。对着镜子,放纵舞步,我有时望他,有时望望镜中的影子。夜航时不时还给我讲解一下,听不明白,只是见了他那口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的牙,不觉就笑了。 夜航自创过一套字母舞,就是让身体在极度扭曲的状况下形成26个字母的形状。这套舞毫无艺术价值,是他专门用来逗我笑的杀手锏。逢年过节我都难得看上一次。 有时他累了,我就陪他一起躺在地上聊天,时间大把大把地消磨掉,有两次晚上十点静楼,我们不知不觉被锁在体育馆里,急得上蹿下跳,拼命找没关严的窗户爬出去。 住校时,无聊了打电话去喊一声饿,夜航竟会骑半小时车来学校接我,最可笑一次,我让他上楼来,嘱咐他别被老师发现。半个小时后有人敲门,我打开,从门缝里塞进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来,只有两只眼睛发着光。我尖叫一声把门关上,就听见他在门口喊,你关什么门啊,是我,是我。 这个家伙,把棒球帽檐压低,大夏天的居然找出个脖套来蒙住眼睛以下。嘴里还念念有辞:我是神秘男子,我非常神秘,无敌神秘,极品神秘,神秘中的神秘…… 他家招待我的节目单调重复,无外乎放他最新搜集的舞蹈精彩片段给我,逼我这个游戏白痴跟他玩电脑游戏,伺机狂虐我。而我只喜欢从夜航家24楼的阳台探身出去,吹远风。或是开着电视,窝在沙发里睡一下午觉,便觉人生富足了。 夜航的好客自有恐怖一面,他千里奔袭把我弄回家所谓吃饭,常常就是,发一包方便面给我,然后指指水壶和水龙头吆喝一声,自己烧水泡啊。幸而夜航的妈妈是一位伟大的女性,总是在家中布满各种零食。每每我欢呼雀跃的从各处搜刮出战利品,坐在地上大呼小叫,长吁短叹地吃起来,夜航总是忧心忡忡地望着我。对于我饮水思源,要求向伯母当面致谢的提议,更拧出满脸恐惧神色。 说到伯母,夜航可是非常孝顺的孩子。有一次早上起来洗了半截澡,裹条浴巾出来接他电话,他抱怨和爸爸打架了。爸爸居然可以放在被打的对象位置上,我从来想都不敢想。起初是他爸妈吵架,爸爸说气话要把他妈赶出去,他急了,瞄了他爸肚子两眼没下去手,就推了他爸一下。夜航爸爸也是血性汉子,拖着自己儿子就走:敢打老子!下楼去,今天咱俩非得死一个! 我没心没肺笑半天,亏得夜航他爸比他还可爱。 那天在电话里,我们第一次触及感情这么深刻的话题,从前我只和小宝谈论。原来,老老少少,竟有不少人明恋暗恋夜航呢,而他,一早有了心仪女子。夜航显现了我所未曾领略的小小风骚,令我小小震惊了一下,当夜还写在了一年一两度的日记上。 欢欢喜喜煲了六个半小时电话粥,从认识起的事情都拎出来翻拣一遍。最后实在没得说了,俩人就一起打开电视,看同一个频道,偶尔交换一下看法。那时的日子,就是有这么闲适,随性,无聊,奢侈。 说回吃饭,有一次夜航把中午饭留给我,自己在里屋玩游戏。宫保鸡丁,我盛一碗饭,把花生都挑出来放一小碗端去给他,他非常欢喜。夜航爱吃花生,我爱吃鸡丁,绝配到没有天理的地步,所以不可能有爱情,爱情是麦琪的礼物,是泰坦尼克唯一的一块木板,是玉石俱焚,是两个只能活一个。我们如此登对,哪里有余地去表演爱情。 我们的友情即是一盘宫保鸡丁。
总觉得像两头拼图遇到三头的,自然扣住,严丝合缝,太过轻易,不是爱情。而当两块一样的拼图遇到一起,明明不合适,却无缘无故的非要和对方咬上。又痛苦又不肯放弃,甚至妄图改变自己,改变对方,对于这种癫狂的不和理性不符逻辑的意识形态无法解释,我们便通通推到爱情身上。 也只有爱情,可以解释一切。 夜航和我们另一好友青立是欢喜冤家,天天口角不断,过生日两人一起送份礼物,递到我手上还在不停相互埋怨。夜航说青立挑的东西不好,青立怪夜航包装得难看。 而我和他,默契到甚至连吵嘴也没有过。只有一次,绝了六个月的交。 那天,等夜航一起回家等到很晚,我勃然大怒,在他桌子上留了一张纸条,扬言绝交。此后,这个混蛋每每看我见面不理他,便不敢理我,两人比定力似的僵上了。其实我一直等他来道歉,怎知这一等居然就是半年。半年后一天在班门口撞见,我刻意避过他和别人热情招呼,他忽然福至心来,伸脚绊我一个趔趄。那一刹,我胸中积攒了六个月的怨愤一齐迸裂开来,当即跳起来在他脚上狂踩一气,边跳边尖叫,讨厌!讨厌死了!他也不躲,微笑着望我,一会儿才说,够了。够了。不这样你什么时候才能理我啊。 此后每次闹别扭,我会主动逼夜航认错,我可不要等他憋了半年才能想出个馊主意来。 那时的我在夜航面前最肆无忌惮,撒撒小娇,发发小疯,夜航非常容忍我。但我知道,对于我卒不及防的快乐,他心里也是莫名其妙的,他并不懂得,也不欢喜。但是我的快乐是因着他,这令他有成就感。他会因为我的快乐而微笑,于是我愈发把我的快乐表达出来。每个人征服和被征服的方式不同,难得是契合。 要是其后没有捕风,没有凌波丽,我们可一直保持如此童贞的单纯快乐该有多好。笑了,便是快乐了,快乐,便是幸福了。 《粉红女郎》里的结婚狂见了任何人都是疯癫的,但每次在王浩面前都温柔智慧,不止正常得不得了,简直超水平发挥。一放一收,看得我眼花缭乱。王浩爱了方小萍,并非慧眼独具,主要他看到的是不一样的方小萍。可笑浅表看来我也是如此,在夜航面前恣意放纵,对着捕风却纯良温顺,不过恰恰与结婚狂相反,我在最想取悦的人面前,刻意收敛了性情,却徒然乱了阵脚,笨拙,难堪得可耻可怜。相较之,疯癫坦白的我,可爱得多。所以若是夜航爱上我,亦不是他慧眼独具。 可惜他偏真慧眼独具,遇见了凌波丽。 夜航品位一向不俗。那个气质独特的漂亮女孩,在年底艺术节的乐队表演时,坐在架子鼓后面,鼻子是鼻子,眼是眼的。我自惭形秽到无以复加,检点自身的所谓可爱,也不过是村蜜水平罢了。由是开始激动地撺掇夜航去把人家弄回来,对于美好的东西,我总有一种收藏家的占有冲动。夜航得手,也相当是进了自家势力范围。而我当时只是玩笑,怎知夜航心思深沉。 每个新年,照例要打蛋糕仗,面粉仗,而我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时,总是去找夜航,叫一声不许动,他便不动,任由我肆虐。那个跨世纪的新年,一切开始不一样,这边厢捕风无缘无故牵住了我的手,那边厢夜航受邀去凌波班里表演现代舞,卯足劲跳了12分钟,大汗淋漓,终于搏得佳人一笑,“你的舞跳得挺好的”。这一夜,我们各自飞升。其实沉沦。 飞升与沉沦不过是剑之两刃,一样伤人,区别不过在于有否痛感。 身处恋情中,我们反而更常腻在一起,逛街,胡扯,玩秋千,跟着小宝四处蹭饭吃。有时在放学后寂静无人的体操房里猫着跳一段舞,聊一会儿天,分享爱的甜美与酸涩。夜航因着自己的感悟,开始理解我对于捕风的偏执情感,从前他沉浸在画画和跳舞中,仿是没有烟火气的人,而今亦陷落了。在感情的初旅,他的得意昂扬格外难得,也令我心忧。 应该说,那时侯,各有一个人,敲我们心上的门要进来,可是在心上腾了好大一块地儿之后,开门,才发现我们太过爱自己,所期待的,与得的相差很多,根本无法填满它。于是总感到空洞,下陷。 原来,虚位以待莫如禁闭心门,似是而非地等爱,比死心塌地的孤独更寂寞。然而已经来不及。 我俩频繁地出双入对,其实内里都在为对方惶惑不安,也同时隐瞒着这惶惑。夜航知道捕风对我的敷衍,他不愿我沉迷暂时的镜花水月。而我第一眼看到凌波丽大而深渺的眼睛,诱人唇形没有边界的扩延开去,便知晓她绝不是夜航可以掌住的女子。夜航与我太像,我们生命中感到的缺失太多,我们不轻易希冀和索取,所以一旦伸手,便不可不得到,一旦握住,便再放不开手。被握住的人是疼痛的。 捕风和凌波丽皆不是能堪此重负的人。 有时候太在乎带来的不止是失去后的痛苦,甚至是失去本身。 难堪的不是结局,不是看透,而是看透之后,还得一步一步走向无可抗拒的结局。我又能说什么。爱是”含笑饮毒酒”,我这一杯,他那一杯。 注定要肠穿肚烂。不知道,便可享受之前十秒酒的甘醇,后一秒体会死的快意。知道,死必不可挽回,而之前十秒的绝望和恐惧比死更可怕。 何必道破。他不知毒,享受着酒的甜美,而我知道,亦有本事因着 注定,饮得更决然凛冽,这一杯酒,谁有我喝得亮烈,纵情,歇斯底里。
知其不可得,而安之若命。 生命中重要时刻,似乎都巧,被他撞上。 与风分手那时刻,第一个见到了夜航,我笑着敷衍几句,他只是安静看着我。看得我头越来越沉,于是栽到他肩窝处,用力抵着,笑着说,航,我失恋了。尽是笑。航说,我知道。 我的头在他身上辗转地撞来撞去,一边撞,一边咯咯笑。 后来夜航向小宝通报,她挺好的,没事。因着这笑,而夜航又怎会知道。我出声的笑,多半是为了不哭出来。而小宝知道。小宝一直都知道。小宝多年来浸染感情中,小宝的心早就七窍玲珑。所以小宝不敢来看我。而情窦初开的夜航无辜立在面前,我怎么忍心让自己的痛沾惹了他。 而他还是很快步了后尘。夜航与凌波的恋情倒是适于初恋,煞费心思的追求,水到渠成的开始,甜美心悸的相处,干脆断然的分手。没有过多的磨折,没有再深的牵扯,没有额外的损失。 无人计较这一场心伤。高考结束,凌波便去了欧洲旅行,与前男友复和。夜航是一座桥。 而我,也不过是别人心底的一个影。 时至今日,我们都回不去了。 我到了外地读大学,努力生活,独来独往,沉入水底。而夜航,开始风生水起,展露头角。在大学的文艺部策划晚会,带队跳舞,四处比赛演出。偶尔打电话来问我好不好,只有对他,我会说,不好。对于我颓靡的状态,有时他急起来,会很凶的教训我。令我落泪。 有时他上来就说,我想你了。我笑,要他再说,再说,他便真的再说,再说。 我惯长东拉西扯,说风说雨,说天气,而夜航只喜欢聊他的舞。偶尔触及感情,总苦口劝我放下往事,嘱我不要随性敷衍和迁就。问到他自己呢,还不是永远若隐若现的,只有凌波,缱绻徘徊。 有天他一大早打电话来,像发现重大命题似的,一本正经告诫我:其实,开心是要靠自己找的,你看,今天早上我起来,忽然想到爱因斯坦和爱迪生都姓爱,还笑了半天呢。 我骂他疯癫,心里不是没有感动。也只有他,这样企盼我的开颜。时日近冬,亦要到他生日,女生们开始流行织围巾,我正想炫炫自己的心灵手巧,又苦于没有送处,于是想起他。想起从前冬天我老是忘记戴手套,回家路上航总会脱一只给我,于是两人骑车皆一手插兜里,一手扶把,貌似洒脱不羁。 我费了一星期织就米色双元宝针长围巾,厚,而暖。一端用深蓝色丝线绣了他的花体英文名字,间杂水蓝小小蝴蝶,是我。这围巾织得我天人交战,一会儿兴奋莫名地喜,若有人见航围这围巾如此精彩,问从何来,一定会刮目盛赞我文武双全,动静皆宜。一会咬牙切齿地怨,为什么每次想做别人给男朋友做的事,终于都只能落到他身上过过瘾。夜航,他的存在,就是标注我的孤苦无依,百无聊赖的,耻辱柱! 那围巾寄去他一次未戴,传说由他妈妈压箱底儿了,我的心血,我的怨念,从此不得翻身。我对此丝毫不以为然。设计师一相情愿要借模特展现自己的才华,可惜,模特罢演了。我意不在他,他也不必随我意。如此撇清,我们可算得是天生作朋友的好材料。 再一个寒假,我在商场买了大手套作礼物去见他,他刚考完试,整个人瘦得脱了形。拖他到最近的快餐店,点大量食物上来,心才稍安,这时平心望他,见他眼中尽是光彩。夜航参加现代舞比赛得了北京市第一,他向我描述走在校园里别人见了他打招呼的情形,嘴角微微挑起,有志得意满的笑意。 这是三年来,夜航在我面前表现得最开心的一次,那一顿饭,我始终望着他,心中漫溢的快乐与感恩,他或许永不能了解。从前,他会偶尔跟我说起,如何努力才从三流初中考进我们那所重点高中,他会在同学录上的座右铭一栏,写下“我真无能?”四个大字,一条问号。 看似与世无争的夜航,又何尝没有对这世界的野心,又何尝不始终努力地挣扎着,守持自己内心最珍贵的东西,尊严,爱情,亲人,和梦想。可谁人明了。 互相撑着,软弱的最初渐渐都挺过去。可是夜航,什么时候开始嫌弃我闹腾,什么时候打电话,开始无话可说。他从前的简洁快乐,藏在越来越长的头发后面,越来越深。或许旁人看来是成熟了,可是我偏执地抱持着记忆中最美好的,妄图拾补。 我不是简单女子,遇到各色男人,自己千姿百态也经过,不是假面做作,我骨子里倒也有其他风情。但是我可以应对变换的个体,却承受不了一个人的成长,一个熟悉的人,从这一种,变成了那一种。 结了痂,褪了皮,伤痕不再,伤口却不会消失。成长在谁的身上,不曾留下烙印。 从前夜航总是令我笑,即使是极度伤心时,也会身不由己的笑起来。其实他离开,我依然疼痛自忍。夜航是典型的止痛片,治标不治本。而我不满足。我拼了命去寻一帖直指人心,颠覆宿命的药,即使是毒药,蚀骨穿心。 可是现在,我只要他回来。夜航的天真喜乐,在夜航面前,我永远的天真喜乐。何以不容于世呢。 有一天我对夜航说,其实生活,不是每天欢笑开心才是幸福,没有什么不好,已经是很好了。
夜航笑,你一下子长大了。 他不知道,这道理我一早便明了,和很多人在一起,他们会震惊于我所表现出来的成熟,和苍老。而夜航所知道的我,不过是我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我,是我希望他以为认识的那一个我。夜航,我总是希望拽他陪我留在过去的记忆里,单纯美好的生活,天真喜乐。永远不要变化。 夜航。 宠溺我的夜航,绝交过的夜航,跳舞给我看的夜航,下雪天陪我散步的夜航,送作业给我抄的夜航,令我骄傲和心疼的夜航。如今的夜航。 那夜带巧克力去看他,走时,他揉揉我的头顶,温柔对我一笑,干吗一脸寂寞的样子。我恍惚起来,我的夜航,落落风尘遮身,不惹温柔半分。 我们都是活得像杂草一样的水仙。我们都是敛拢了羽翼的孔雀。我们哪也去不了。可是我们有无人知晓的第七道。甚至彼此亦无法到达。 生活在此岸,也在彼岸,每个人的彼岸,并不是同一个彼岸。 突然感觉寂寞的2004年6月22日 02 November 七夜
她经由她,碰触他在自己身上,已经死去的爱情。 她经由他,探索她一夜梦寐,留下的余兴。
他逃离一个控制,跌入对另一个控制的企图。 她总是抢先一步离开爱情,而这一次,爱情先行离开。
谁先失一阵,谁扳回一城。 时间里面,谁辜负了谁的追逐,谁追逐着谁的辜负。 谁在谁的心上,留下一个刀口。谁在谁的夜里,留下一个梦。 梦不醒,夜未央。
[第一夜]
那天是下了雨的。
已经过了十二点。那个女孩进来时头发和肩上蒙着一层水雾,在这个酒吧昏沉的灯光下看起来似乎泛着荧光。她是第一次来,样子很年轻,个子娇小不似本地人,穿着一件米色双排扣的中长风衣,亦不合时令,选了角落的桌子坐下。服务生小可告诉我她要了一杯青草蜢。青草蜢,绿薄荷加白可可。她不会喜欢太甜的口味,职业要求我观察每个客人的品性,猜测他们的喜好,这方面我是有天赋的,信手拈来的一些小灵感罢了。
我在这个小酒吧已经做了很久的调酒师了。
这一次我失手了。她确实不喜欢偏甜口味,可是我却执意多加了白可可。甜味会让人愉悦,我觉得,她应该更快乐一些。
酒抿了一口便搁置一边了,她向小可要了一支笔,一张纸,铺在桌子上写写画画,她写字的姿势很可爱,神情专注,身体半趴着,像是在撒娇。
整理完酒柜,转过身来,这个湿漉漉的女孩不知何时斜靠在吧台旁了,手里捧着喝空了的玻璃杯出神,似乎在听音乐。此时琴师正在钢琴上弹着一首歌,暗涌。我过去从她手里把杯子抽出来,她还在发愣,我问,冰水?她恍然抬头望我,神色有些张皇。热水?她仍不置可否。这是个与陌生人说话会心慌的女孩子,我暗想,于是倒了一杯热水加几块冰递给她,那就温水吧。她接过去,喝了一口,又抬眉急促的瞥了我一眼,嘴唇颤动,最终没有说出什么来。
这女孩手足无措的样子令人怜惜。
我有时会看看她。
她始终独坐在吧台旁,非常安宁。吧台旁还坐了一些其他的人,有些来打招呼,她淡淡回应,她的静谧令他们无趣,很快转开。
她头发很长,垂下来裹住肩胛,头发很长的女孩,大抵都有无法负载的寂寞。脸上没有妆,血色不好,有些苍白,眼圈很黑。 她微微皱眉时,眉心有两道褶。心不在焉出神时,嘴唇不自觉在杯沿上磨蹭。
她低头看自己手上的纸,间或写上一两笔,渐渐的,脸色有些绯红。 我一次一次给她添水,大概是水温合适吧,她表现出过分的顺从,每次都把水一饮而尽,但喝得很慢,两只手捧住杯子,脸尽力埋进杯口里,睫毛栩栩扇动。
我甚至有些好笑了。于是洗了一盘小番茄过去,问她,酒不好吗,看你只喝了一口就没动了。她一震,大概没料到我会搭话,很快顺着我的目光回头瞥了一眼她桌上的酒,说,有些甜。意料中的答案。那让我猜猜你的口味…… 我假意沉思,喜欢酒酸一点是不是?她没有马上回答,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才说,恩。你怎么知道。
喝酒的,通常不是喜酸就是喜甜。她笑了,嘴角上扬,眨了一下眼睛。 你会调“红白蓝”吗? 我摇头。她看起来有些失望,说,可惜我也只喝过一次,不知道配方。
后来她竟趴在吧台上睡着了,一直到快打烊时,我没有叫她。忽而她醒来了,揉揉眼睛,走回原座位把她的酒端来,一口气喝掉,冲我笑笑。酒很不错,真的。
走到门边,回过头来,挥了挥手。
我把她的杯子收下来洗,碰到那只玻璃杯的杯口时,感到有些腻,那里一个已经模糊了的唇印,有淡淡红色痕迹,她居然用了口红?我没有洗那只杯子,把它推进了吧台下面。
最后,我熄了灯,从外面锁住店门,撑起一把黑色的伞,回家去。我们的店,名字叫做街边天鹅湖。
七夜
[第二夜]
白天的时候我上网查到了“红白蓝”的配方,也看到那个法国的电影,我猜想她是因为电影喜欢了这款酒。
我不肯定她还会来。
今天琴师不在,生意冷清多了。peach schnapps,蓝香橙,石榴汁,我趴在吧桌上把三个酒瓶子于左手和右手之间换来换去。
她竟然来得这样早,向我招招手,脸上漫溢笑容。我也不禁扬了扬嘴角。 她径直过来坐下。我倒杯温水给她,等我。便转身去调酒,石榴汁铺垫在最下层,艳烈如血,peach schnapps,清冽甜美,蓝香橙。 可是,当我回过身去,她已经不见了,杯里的水只喝了一半。 我的心急促的空了一下。问小可,小可也不知道。小可怎会知道。
我喝掉了剩下的半杯水,今夜,杯上没有唇色。 这酒其实很烈,并不像它的名字那么温情脉脉。很多东西和它的名字相差很远,可有的人还是愿意仅仅为了名字去喜欢一样东西。
红,白,蓝,这个没有安全感的女孩,我甚至还不知道她的名字。
七夜[第三夜] 她推门进来。她推门进来。 我尽量不动声色。她坐过来,望着我,似乎有话要说,终于张口,温水里加两片柠檬好么。我打赌她心里想的第一句话绝不是这个。我把水递过去,喜酸的女孩。我没有说话,把peach schnapps,蓝香橙,石榴汁三个瓶子都拿到台前,面对着她,开始调配起来。面对她,起码她走开,我可以看得见。 红白蓝,她没有惊喜。应该是,她又走神了,我有些失望,甚至暗暗恼恨她。有意忙着整理酒柜,没有和她说话,终于她在身后唤我,恩,今天,没有钢琴吗? 没有。 她不再问,我不再答,很长时间的静默。至于昨晚怎么走了,我不该问,她也不必答,她只是一个客人而已,我们没有约定,不必遵循,不必解释。 然而我希望不一样。 我逾越了。 毕竟开始认识了。生意太冷清,琴师不在,小可放了假,只得我一个人傻站在吧台里,她一个人枯坐在吧台外,另外一屋的桌桌椅椅,角落里的立式钢琴。 她突然走过去,打开钢琴,开始弹奏起来。断断续续的音符蹦跳着,似是而非的曲调。“你听过这首歌吗?”她仰起脸望我,嘴里跟着轻哼,我摇摇头。她的目光一下子黯淡了,又似乎有些疑惑。“你知道,我只能弹个大概,我也是才听过不久,或许并不熟练,你再仔细……” 我俯下身去合上琴盖,她急促地把手抬起来,满脸卒不及防的惶恐,那一刻,她的脸离我很近,眼帘垂下,我清楚看到她睫毛细细密密地颤抖,几乎要凑上去吻她。然而她很煞风景地开了口,“你的香水是?” “我不用香水。”我抬起身。“但是你可以听听我的吉他,过来。” 我觉得吉他是很自由的乐器,任何时间,地点,任何情感。而钢琴,它吸取感情,咀嚼灵魂,吞噬人心,它固执在原地,无休无止地召唤。我恨被控制。 我从吧台后面拿出我的吉他,弹了一些歌给她听。 你一直是这样的吗?她反而静下来,眼神凝聚,透亮。她终于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,而我突然开始读不懂她,这个安宁善美的女孩子,常常有手足无措的迷糊,其实都是因为她的走神。当她把目光放到我脸上,我才发现,她,直指人心。躲闪,已经来不及。 不,也许我们接触久了,你会知道我。 你看上去很沉静。而且自持。 恩? 但是内心激跃。你喉咙深处一定有风声。我看见你刚才有一刹在暗暗咬牙齿,你脸颊的下颌处,骨骼突起的线条,很锋利。你一定很用力。表面冷冽,内里暴烈,你不是天蝎就是双子。 双子。 那么你渴望离开。你很专注,果决,懂得隐藏。你对于命运有野心,你讨厌被控制。让我猜猜你的生日。6月17,对吗? 我转过身去锁酒柜。猜对了就没什么意思了。 不对吗? 你猜对了。 她有着知晓命运的乖觉。初见她,像是童话里海的女儿初至世间一般懵懂,纤弱,用长头发裹住身体。谁知道,她这样突然泠醒起来,化身幽海深处,藻葵缠绕中冷笑的女巫。 你不是本地人?我有意转移话题。 我前天才来到这里。旅行。我离开家很久了,喜欢去不同的地方,看不同的人和事。 你很聪明。 我不聪明,我只是直接。 她接着说,我喜欢你面无表情的样子,有种不动声色的残忍。你守持自己内心注目,所以淡漠。你适合在酒吧生存,应该说,你适合在任何地方生存。 那你呢? 我。我是被放逐的。每踏至一个地方,总是有噩梦。我不能停留。她嘴角抽动一下,那是一个没有出口便夭折的笑,或者哭。 算命的说我命薄通灵,骨有铮铮气,尽克有缘人。 她令我觉得凛冽。不能接答,于是继续拨弄琴弦。 幸而她此时打了个哈欠,暮霭弥漫上来,一双明眸急速地懵懂了,仿佛刚才那个伶俐的女孩子只是刹那间神明附体,此刻重又堕入凡间。她起身跌跌撞撞挪到酒吧唯一的沙发卡座里,拎起一个抱枕环在胸口,趴下,脸侧在一边,头发遮住脸。嘴里自顾自地念着,让我睡会儿,就睡一会儿,别吵我,求你了。 这回措手不及的是我。 我坐在那儿,愣了一会儿。她在我身边睡着了,她看起来不该是那种会在陌生人身边睡着的女孩子。她睡觉的姿势很难看,甚至有些肢体扭曲。长发野草一样蔓延开来,皮肤光洁,触手生凉。那种凛冽的光泽,漫不经心的闪耀着拒绝。 所以看上去很寥落。 这个不可思议的女孩子,走了很远的路来到这个城市,十二点以后出现在我的酒吧里,不喝酒,不招摇,只是落寞地坐在我面前,然后在快要打烊的时候赖在沙发上睡一小会儿,而我,对此毫无办法。 两点半,她醒了过来。大概是有些心虚,笑容里因此有了小小的谄媚意味,全没有了刚才的锋刃,非常可爱。开始试图解释。 我在戒咖啡。夏天要来了,我不想肤色黯沉。 生命中最有意思的游戏,就是用很漫长的时间养成一个习惯,然后痛苦地戒掉它。 七夜[第四夜] 我已经有把握她会来。 照旧是十二点之后,照旧温水加柠檬,照旧只有她一个客人,我苦笑,再这样下去,迟早会关门的。 她今天神情安稳许多,说话也没有那么强烈的攻击力了,原来客气礼貌可以让话语看上去温情脉脉,原来必须在赤裸裸的真相外面罩上外衣,才会比较好消化。 她终于有心思品评我的红白蓝,我们也谈论了那些电影,这些本该昨天就做的事情,虽晚了些,毕竟还是来了。她又变回那个少言寡欢的陌生女孩。我忽然不甘心。她有直指人心的力量,失控时,必是对某人有了野心;反过来,当她冷静自持,也就是失去企图了。 我们聊到酒,我告诉她我的梦想。她说得对,我渴望离开。这个城市的安逸自足令我困顿。我打算去北京,上海或者广州这些酒吧业发达的地方,听说沈阳也很火。调酒是我的梦想,我要去学花式,去接触最前沿的酒吧文化,那即是我内心所持。 其实我并不喝酒,也不抽烟。否则在酒吧这种环境生存久了,会被吞噬,再也拔不出来。 我把手指伸过去让她看,没有烧灼的黄迹,她却低头轻轻在我指端来回嗅着,鼻息呼在指尖,微温热度,缭绕痴缠。我心一紧。 不知为什么,你竟令我觉得如此熟悉。然而我从未来过此间,你料想也不曾离开这个城市。 很快就会了。 酒意漫涌上来,她捂着嘴打了个深深的呵欠。抱歉,我…… 这是她第一次倒下之前还能跟我打声招呼。我假装绅士地对着沙发做了个请的手势,她笑着,摇晃过去。 夜有些凉了。 我拿件毛衣外套过去。她仍是极不雅观地趴着,趴着睡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,敏感易醒,睡眠很浅,多梦。她的脸扭转过来,我凑下去看她,像是梦见了谁,眉头蹙起,呼吸紊乱,嘴微微张着,那是一个呼喊的口型,我把毛衣给她盖上,她顺势抓紧那衣袖按在胸口,不一会儿,换了个姿势,又将手捅到鼻尖,深深嗅了一下,猛然睁圆眼睛瞪着我,你也抽骆驼? 我摇摇头,抽回我的手。她忘了我告诉过她,我不喝酒,也不抽烟,我只是喜欢调酒而已。 不过她显然不关心答案,瞪了我两三秒钟之后,又重新陷入沉钝,悠长的睡眠世界里,这一次,很静谧。我放了心。 这一次她醒,和她睡一样,不那么突兀了。睁眼之后仍趴在那里,说了一会儿话。 刚才我梦见骆驼了,我喜欢这个烟。第一次吻我的那个男人便是抽骆驼的,他的烟味留在我嘴里很长时间不散,特别甜腻,后来我开始自己抽,烟很老辣,却再没有甜的味道。每当离开一个人,我总会给自己留下些纪念,一个嗜好,一个小动作,或是其他什么。 最后一个男人喜欢摄影。于是我开始流离浪荡,到不同的地方,看不同的风景。她比了个照相的手势,狡黠地眨眨眼睛。我偷走了他的梦想。 那他呢? 他,贤妻娇子,朝九晚五。很安定。不用颠沛流离。 那我呢,你想从我这儿偷走点什么?我有点怕她说不要。 秘密。你面无表情的样子真可爱,可是我好奇那后面的故事。 七夜[第五夜] 停电了。 我点了盏煤油灯,在等着她。 她的眼睛在黑暗中更加荧亮,敏锐得像一只猫。她果然对我的油灯爱不释手,左摸右碰,拧来拧去的,像一个很久没有遇见玩具的孩子,神情贪婪。我娇纵地看着她,突然感到刺目了,没来由的心痛,我喜欢此刻的她,孩子似的纯洁甜美在火光那头,映照着我的颓败。 油燃尽了。我要点蜡烛。她眉心一紧,按住我的手,摇头。 那我们去天台吧。我有天台花园的钥匙。 好。她神色欢跃。 天台上有很多花是我种的,这里的园丁是个鳏居的老头,跟我很熟,我常常送一些酒给他。 电梯停了。我们从外面的旋转楼梯走上去,夜微微地亮,我把打火机擦燃交到她手里,令她走在前面。此时见她身手矫健,步履轻捷,全然不似看上去那么弱柳扶风。我暗笑,大概忘了,她可是个背负着他人梦想到处漂着的女子。 13层。我们很快便攀了上去。 她靠在天台栏杆边,把身子倾探出去,遍地灯火流泻,艳艳曳曳。我喜欢灯,所有白天看起来的破败拥挤都隐去,灯火勾勒出的轮廓让一切看起来华彩斐然,喧嚣吵嚷的都温情脉脉。 走吧,我们去寻找一盏灯。 我走过去,用身体环住她,双手撑在栏杆上,下巴悬在她肩膀上方,嘴唇靠近耳廓,闻到她头发的香,浅淡的西柚味道。她一怔,不再言语,虽然没有挨到一寸肌肤,但是我知道,她在我的抱拥中冰冷而僵硬,紧缩住自己。 我的右手握住她手腕,执起她手臂指引远处天空,看,那是西南,我家乡就在那个方向。 过两天,就要离开了。来这个城市太久,已经彼此厌弃。这场出走我准备了很久,然而此刻,突然开始舍不得。不是因为她,而是和她的交叉,恐怕不会在别处重来一次。 她亦不属于这个城市,她或许不属于任何城市。 我把手伸向她,在离她脸前还有一厘米的地方刹住,手心从额头开始,蒙着她的脸慢慢拂下来,她想回头,嘴唇在我手心轻擦一下,又转回去,摒住了呼吸。我用整个手掌握住她的脖子。她略仰起头,闭上眼睛,显得非常顺从,但是颈部大动脉突突的,跳得很激越。 她把整个生命置于我的掌控,这一瞬间的温良柔软带着某种殉道的光辉,格外让人心恸。 我把她拉向我怀里,她窄仄的肩膀抵住我胸口。于是我放开,她挪到凉棚下的秋千上趴着,到时间,她照例的要睡了,我以外套裹好她。 渐行渐近的黑暗,星星一颗颗没入远方天空,灯火渐疏,夜深了。不一会儿,她醒转,半梦半醒间,执意要走。跌跌撞撞扶着楼梯向下去,我几步跟上,站到她前一级台阶上,用背堵住她。 上来,到我背上。 我把她背下楼的时候,她又睡着了。我一边走一边轻轻唤她。哎。哎。哎。 明天一定要问问她的名字。 七夜[第六夜] 我从天台摘了很多栀子下来,插在酒瓶里,小小空间都是浓酽甜香,她那样清淡寡欢的女孩,竟是喜欢强烈的味道。 她撞门进来。 神情凌乱。盯了我好一会儿,仿佛初次认识。 恍尔才察觉,她的目光其实越过我,落在某个我大概永远无法企及的地方。这么近,那么远。思念。怨怼。痴缠。是为了谁。 她把桌椅推到墙边,中间留出一块空场来。径自跪在吧椅上,取下全部的红酒杯,每一个都倒上半杯清水,分散着摆在台上,桌上,钢琴上。我看着,没有阻止,亦没有插手,直到她进到吧台里,蹲下,开始翻抽屉开柜子。 我拉开手边的抽屉,拿出一袋小圆蜡,递给她。她接过去,甚至不抬眼看我。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磨得很旧的男式打火机,点燃每一个蜡烛,漂在酒杯里。烛火盈盈,在台面上漾出光环,班驳流离的光影。我觉得刺目。 初恋时,第一次去女友家,那个女孩就是这样点了满室的烛火,留住我,24小时。她要用那24小时交换一生一世。终于是我背弃了她。最后我成了她的一生一世,而她并不是我的。 而此时,我情愿用一切,换眼前这个女孩片刻真正停留,从她游离动荡的生命中,分一刹那给我。 她的心里,全都是谁。 酒吧有一台古董点唱机。投三块钱的硬币,可以点一首歌。我随便点了首歌。我们跳舞。我看着她,她把目光别过去,额头靠在我锁骨上。原来一个女人把头靠在你肩上时,并不意味着幸福。 一首歌,大概三分半钟。每一首歌唱完,我都恰恰引着她转到唱机旁,不露痕迹地添一个币,续一首歌。 原来我最大的奢望,便是多一个三分半钟。 币用完了,我们在无声中仍然旋舞,脉脉契合。有时我会轻轻哼,她幽幽和。 很久很久之后,她停下来。我走了。 我跟上去攥住她的上臂。她被扯得向后一顿,肩膀重重杵在我胸口上,痛是如此真实,真好。我眼眶潮热。然而她冰凉的,把我的手指一根,一根的掰开。 我知不可留她。她一面走,一面背对着我说,我该走了,上午的飞机,别再等了。 她说话的时候没有转过身来。 凌晨时分。我坐在窗前喝她剩下的半杯水。天渐渐的明,忽然有水滴打在玻璃上,一颗,两颗,下雨了。 对于生命的漠然,默然,人开始在孤单中变得尖刻,敏锐。眼睛眨起来缓慢许多,我现在看雨,看得清每一滴雨落下的痕迹。 七夜[第七夜] 雨一直下。 已经过了十二点。她说她不会来了。今天可以早些打烊。而我竟徘徊不去。 那女孩进来时全身都湿透了,头发贴在脸上,发梢大颗大颗的滴着水,那不合时令的米色双排扣风衣裹在身上,亦蒙着一层水雾。她没有伞,背着一个很大的双肩背,咚,扔在地上。她走过来,拿起一打纸巾,蹲下,开始用力擦拭球鞋上的泥,一言不发,一张,一张,一张。 无论如何,她回来了。我从吧台里走出来,站在她面前,她仰起脸来望我,满是凄惶神色。好冷。 我的心被重重踏了一脚。一步踏空,万丈深渊。我已没有退路。我深深地弯下腰去,双手穿过她腋下,环住她的肩胛骨,抱起来。她始终仰脸望我,没有眨眼,没有一秒将目光从我眼睛里挪开,就那么睁着,就那么毫不知觉地涌着眼泪。 眼周一圈暗蓝的阴影,嘴唇微微颤动着,无法被拯救的颓滑。这个湿漉漉的女孩,温良善美,对于命运逆来顺受,即使内里炎炎成灰,皮肤亦安静冰凉,很体贴不会伤及他人。 我的额头抵住她的,轻轻蹭着,她一笑,象一个婴孩,却转瞬间不可琢磨的快乐,毫无征兆的突然的欣喜溃败,急剧的涩了。 不甘心,俯身咬住她嘴角残存的笑靥,然后听见她无声的笑,睫毛栩栩扇动。如铃兰午夜绽放。 她冰凉倔强的小牙齿,轻轻叩着我的。 两个人的颤抖。 她终于暖起来。隔着衬衣,死死扎进我背上肉里的指尖,也一个一个地松了。脱出我的抱拥,她开始急促地喘气,大口呼吸,像是要将眼泪都吸进去。 下雨,飞机飞不了。 我知道。 我拿毛巾递给她,她弯下腰来擦头发。 我倚在吧台看着她,慢慢地脸热心跳起来,她湿漉漉的头发,后颈处雪白的裸露,暧昧诱人。这个梦一样迷离的女孩,是这般天马行空,兴之所至,一举一动都如此翩跹,不可琢磨。 毛巾很小,擦不太干,她的肩背都湿了。冷,她坐在沙发上,脱了鞋,腿抬上来,膝盖顶在胸前,双手环抱住自己的肩,整个人缩得很小,很小。 我说,喝点酒吧。起身去拿。 喝我这瓶。她把包拖起来,竟然从中拎出一瓶黑方。她目光立时炯炯起来,盯着我,有挑衅意味。我苦笑,黑方,为什么遇到的女孩都喜欢喝黑方。 我去拿杯子,回来时,她已经就着瓶口在喝。我拿过酒瓶,放好两个威杯,倒酒,加冰块。这个可怜的姑娘,躺倒下来,头枕在我腿上,蜷成一团,盯着我手上的动作。 终于,她很深很深地叹了一口气,睡意袭来,渐渐地阖上了眼。 睡得很沉,面颊晕红,呼吸深长。我的手在她身体上凭空游走,脸,颈,手臂,小腿,跟随着她的轮廓,描画,那指尖,渐渐划燃了空气。我小心翼翼,碰触着这个悱恻迷离的梦,然而知道,很快她醒来后,将注定化为泡沫。 我把剩下的酒倒进喉咙。拼命忍住咳嗽。 在她风衣里找到机票。飞往大理,转签至明天上午。我拿出口袋里今晚10:05的火车票,和她的机票一起,在烟灰缸里烧成灰烬。 挣得一时片刻也好。我从未感到自己如此自失得癫狂,强烈地企图占有什么,想要紧紧握住什么,渴望拥有和控制住什么。我犯规了。 有人说,爱,即缘于某种不舍。 也许每个人,究其一生,都在寻找那个可以毁灭自己的人。 遇到她,究竟是幸或者不幸。 她在挣扎扭动,蜷缩得越来越紧,这个雨夜真凉,她的头发没有干,在我腿上积下水渍。她很冷。我把她的头略微抬起,拽过一个抱枕垫在下面。起身,拆下窗帘,给她盖上。我的手碰到她的背,湿了一片,在我手下微微颤抖着,该给她换件衣服。 这时想起那件毛衣外套,前天晚上搭在天台的秋千上了,有雨篷,应该没有淋湿。 出门的时候,她在梦中似乎喃喃地唤着谁,手臂略抬了一下,然而在虚空中什么也抓不住,滑落下来。 我知道无法令你从噩梦中挣脱出来,只但愿每次半梦半醒之际,你一伸手,尽可握住我的,从不落空。 电梯早就停了,我沿着旋转楼梯向上走,有些困倦,毕竟已经七天没有睡着过了。 9层,10层,11层,马上就要到了。雨越来越大,风吹进来,我的眼睛被雨水打得渐渐睁不开,心开始变得很沉很沉。马上就要到了,毛衣应该不会被淋湿,回去倒些酒给她撮热双手来,她不会再发抖了,她不需要再拼命奔走令自己感到暖,她,她,她……全都是她,直到我开始下坠。 实在是太困倦了,当这一刹那终于塌实安定下来,内心便涌上来那么多,那么重的感情,忽然觉得拥挤,好象荒草丛生的戈壁突然开出了花,一朵一朵越来越热闹,让人想要喊叫。我靠在12楼半的栏杆上,那栏杆怎么这样低,而我的头越来越沉重,我终于翻过身去,越过了一切缚束。 我开始下坠。 猎猎风声。在我想要把心锁住时,终于得到了挣扎已久的,自由。爱情即是一场堕坠。 我飞起来了。 终于你不再问,然后呢。 没有然后了,前世今生已足够。 01 November 七夜他大概一直以为,我来这个酒吧,第一个遇见的人是他。 [第六夜] 没有时间了。 明天的机票已经送来,初到这城市便订好的。七天,刚刚好浮光掠影的结交一个城市。太久,彼此沾染了感情,便不能平心静气地观赏。 敷衍人世,无非如此。 可是这一次。我对自己动了恻隐之心。 今晚或许可以等到,已经找到地方,只差一点点。我走到昨天那栋楼下,12楼。楼梯口有信报箱,1207,没有上锁,我伸手进去探寻,果然,内侧角落里用透明胶带粘着一把钥匙。捏着它,我的手甚至在抖,手心有汗。 竟然如此轻易。 门开了。 客厅整洁素净。灯光宁馨。家具上薄薄一层灰,大概数日没有人踪。 你在何处流连。 墙上只有一幅睡莲,迷梦般的蓝紫色。如此决绝断然的人,到哪儿都不肯留下自己的一丝痕迹,竟是没有一张照片。我已经不肯定这里究竟不是一是个家。 我打开唱机,放的是莫扎特的安魂曲,我最喜欢的作曲家,啼血绝唱。 唱机上面放着Cat Power的打口碟。换下安魂曲,开始播放。Moonshiner。低徊性感的女声,漫不经心,吟吟唱唱。终于找到这个声音,有时回忆期许的一点痕迹,一点证明,不过如此。我把碟退出来,放进包里。 浴室。洗脸台上的杯子里插了一支牙刷,我取出来,打开包,和我的牙刷刷头紧紧咬在一起。 浴缸边有一瓶剩了大半的Johnny Walker,黑方。可以飞机上喝,旅程便不显得那么漫长。 卧室的门是关着的。我倚住门框,闭上眼,推开门,迟迟不肯睁开。熟悉的气息迎面扑来,那一夜的味道。耳畔有呜咽的风声。我抬起手来握住自己的咽喉,曾经猛烈的亲吻和啃噬在皮肤上跳宕。感官,皮肤,身体本身亦有记忆,直接反射出来,比经由大脑的印象,要倔强牢固的多。 床头并排放着两个枕头。被面上一丝褶皱都没有,很久没有人睡过了,非常沉寂。 衣柜很空,衣服叠得非常整齐。我小心翼翼捧出一件来,一步一步地展开,再依折痕原样折好。如此再三。手指抚在衣料或顺滑或粗糙的纹理上,背脊上仿佛有谁沉默游走的温柔。 我始终没有开灯,借着窗外其他人家的灯火,做着一件不免有些可怜的事情。 把一双白色棉袜卷起来,放进包里。 我断断续续收集着一个人的生活。收集着一场不再允许我参与的梦。 退回客厅,拿起电话打给自己的手机,号码显示出来。萍水相逢,我从不与人交换家里电话。可是这一次,我对着号码犹疑了,存或是不存。顺手便按了回拨,三声拨号音后,答录机开始自动回话,手机里,房间里,重重迭迭的冲撞着,女人的声音。 这里是窨和夕颜的家,我们不在,请留话。 这里是窨和夕颜的家,我们不在,请留话。 这里是窨和夕颜的家,我们不在,请留话。 竟然是这样。竟然是这样。竟然是。 他,和她。 七夜[第五夜] 曾经有男人在结婚前对我说,我觉得我有能力带给我爱的女人幸福,可是于你,无能为力。那甜美新娘不是我。我深知道自己不能带给他人幸福,因我首先已不懂得如何体会幸福。他所有的付出都被辜负。其实作个好恋人很简单,不用你对他多好,他只希望你快乐,并且快乐是因为他。 我做不到。 就这样相忘于江湖。我总是替对方选择,以为我的离开,对他是最好的。就算恨我,怨我,只要他好,就好。 可是这一次,走的不是我,我失去掌控,大局旁落。 是什么使我终于不堪重负。 街边天鹅湖始终清淡,静谧,甚至有了孤芳自赏的寥落。我站在门外,把丝巾从左腕摘下来,蒙住眼睛,缚在脑后。那丝上染有香水气息,混着骆驼烟味,仿佛谁的身体贴于面前,只是太近了,局促得不敢睁眼。我伸展双臂,全部的心思凝聚在左手,记忆中双手紧握,十指咬扣的牵引,在另一个人的衣袋中。三天来,心第一次如此安稳,坚信。盲行中,清楚看见方向,一步没有犹疑,一步不曾踏错。 耳边忽忽有风声。 走了很远之后。 我竟然找到了那间房子。1207。 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很久,左耳,换右耳,没有人。但是我知道,那天晚上我来的,确是这里。我的头抵在墙壁上,冰凉空洞的回声。 钥匙一定在此间某处,花盆里,鞋垫下……忽然停电了。我仍不甘心地摸索,摸索不到,怎么会摸索不到,一定在这里。 很久很久。没有电。没有人回来。蹲在黑暗中,抱住自己的膝盖,忽然开始想家。想过一些亲亲热热的日子。 鸟向平芜远近,人随流水东西,白云千里万里,明月前溪后溪。 人随流水东西。 有人曾到旅途上来探我,在渐渐黑的夜色里他说,一个人生活在陌生的城是什么感觉。我没有答话。当他的飞机起飞时,我发短信过去,就如同你此刻的飞行,不知尽头何时到来。 爱的人在哪里,家就在哪里,所以我永远在远方。 哥哥离家前把打火机留给我,已经磨得很旧了。ZIPPO的广告语是,替你挡子弹的打火机。这话令人觉得它该放在靠近心脏的地方,挡风,挡寒,挡子弹,多好,有了它,还要男人做什么。我学哥哥的手势抖一下手腕,擦着它,看着火苗跃动,渐渐恍惚起来。我累了。 已经快十二点,不会有谁回来了。 七夜 七夜[第三夜] 我醒来在旅店床上,手边只有半支骆驼,早已灭了,悬着一截烟灰,一抖,落在地上。 事情就这样戛然而止,像突然惊醒的一个断梦。一段华丽的间奏。 就这样迷失了,腕上的丝巾展开来,纯白底色,侧边斜印着一支罂粟花,鲜红鲜红的罂粟,是无法得到,不能亲近的,最美的花。 白天有白天的风景,很快便过去。 夜必定会来。待我起身,拉开窗帘,外面已经是深蓝色了。习惯在晚上里出没,所有的故事都流连在夜色里,不是喜欢黑夜,而我就是黑夜本身。 到楼下的麦当劳买一杯红茶,坐下,用垫盘纸给过去的朋友回信。无法想象离开家已经三年了,断断续续漂着,不停更换短期的工作,更换身边的人,事。我发现,我们对生活的要求其实并不那么纯粹,挑剔,背负着宿命再深重的阴影,也不得不逐渐消磨,会有谁,离了谁,便活不下去呢。 夜了,忽然灯灭,我回头一瞥才发现,一百多个坐位全都空了,想到堕落天使里,黎明初见莫文蔚的那个镜头,那么空,忽然有小小的拥挤过来,落在身边。 然而总没有谁,来拍我的肩。 在街角的烟摊买了软包的骆驼。似乎总是和抽骆驼的人纠惹不清,大概天性里都是独立,坚硬,磨砺,老辣,不可掌握。像骆驼一样,用瞬间高潮,储存不断沉湎往复的激情。 借由枝枝叶叶的藤蔓,思绪总是触到某些痛的地方。 起风了,闭上眼睛,有些画面在眼前止不住的回放,那一个人,留在我指端的轮廓,和脉搏。 说过只是一夜,不必再有缠扰。我应当明了这潜规则。 可是我。 还是去了街边天鹅湖,就当是陌生人,亦或赚到擦肩可能。 我是如此不堪。昨夜我的身体在其上辗转流连的手,来握紧我,带我走吧。 没有谁来。谁也没来。我从玻璃窗向里望了很久,始终只有调酒师一个人独自倚在吧台后面。 真的不再来了,真的不可再见了。竟是如此决绝。我有些失望,甚至开始暗暗恼恨。越来越激越的思念,越来越崩陷的怨愤。 你怎么补偿。 七夜[第二夜] 在坐观光电梯时,突然故障了,一厢子人,困在里面,悬在半空,可以看见玻璃外的景色,人群开始嘈嚷推搡,有人猛烈地敲门,有人带着哭腔呼喊,有很多人拿出手机拨打,我终于可以挤到外围最好的观景位置,看灯火蓦然明灭,许许多多的家,许许多多的温情。 明天,你来。 此刻只想着昨晚,与她,漫不经心的约定。三言二拍中有一个故事,为赴朋友之约,他自杀以换得魂魄日行千里的禀赋,终不误中秋约期,然而碧落黄泉,人鬼殊途,于是朋友为他奔丧而去,死于坟前,与之合穴。 前一刻,后一刻,都会在。我没有这么迂腐,只迟一些,终究有皆大欢喜的团圆结局等着。 可是越来越想要破窗而出。 幸而半个小时后,电梯终于修好了。我重又感叹肉身的好,多么塌实,安稳。 到了街边天鹅湖,进去,我笑着挥手,夕颜在那里。她在那里。仍是倚坐在吧椅上,眼睛弯弯,笑容媚惑的样子。今天生意好冷清,只得她,和那叫窨的调酒师。我坐过去,窨倒了温水给我,刚想说话,她伸过食指掩住我的嘴唇,眼睛直望到我眼睛底去,跟我走。 我点点头。 我随她而去。谁会知道,两个人之中,我跟随的是她。 走出门外,她解下颈上丝巾,左手伸向我,手心落在额头,罩着我的脸慢慢拂下来,我闭上眼,摒住了呼吸。丝,柔软凉滑的质地,蒙住我的眼睛。然后是她的手,握住我的,放进她的衣袋里。十指紧扣,同样冰凉湿润的指尖,纠缠着。 不知走了多久。不知走过什么地方。我全部的心思都聚在左手所握。她的指甲在我手背轻划。她把我的手拳起包在掌心。她的手还是如此冰凉而我的手心已经有汗。 上楼梯。开门。有光亮了。唱机里在放一首英文歌,蓝调的,那女声非常低徊性感。 丝巾解开,眼前有瞬间空白,然后看见,一室的烛火里,她目光逼在眼前,我退无可退。 她吻上我。冰凉的嘴唇。激越暴戾的亲吻。双手捧住我的后脑和颈,猛力地推向她。根本没有时间犹疑,我的心空陷下去,非常害怕她下一秒又会毫无征兆地离开,紧紧跟随着,浑身绷着劲,抱住她。非常非常肯定。直到无法呼吸仍不放手。 喝咖啡吗?我每晚都喝一杯爱尔兰才睡得着,你一定是只喝清咖的吧,来,我有最好的蓝山。 她开始研磨。她擦了火柴,点燃酒精灯。她把粉沫倒进壶里煮开。水声。水气。煮好了,一杯是我,一杯是她。她慢慢往自己那杯里倒威士忌,神情专注,略藏忧悒。 始终是单曲循环。 融着咖啡的清苦,烈酒的热辣,我轻轻将不经意含住的发丝从她的,我的,唇舌间抽离。她将我头发捋在脑后,手滑下来,把我双臂反箍在身后。我仰起脸望她,无声崩溃着,心里冲撞的失重感,格外迷乱。她说,只有这一个晚上,让我们好好记得它。 不问前因,不求后果。偷到这一刹那的温情,在我虚恍若梦的现世里,从来没有如此坦然过。认命了,若是不能长久地平安相守,我愿意用生命透支此刻的幸福,不论在余生背负怎样的罪孽。夕颜,我的暖。 窗外树影婆娑,树枝招摇,风好大,仿佛一个男人低沉隐忍的呜咽。 抵死缠绵。 我怎能忘记。 七夜[第一夜] {0:00} 下雨了,路灯一盏一盏地亮。每当我来到和离开一个城市,总是在下雨。尘土飞溅的味道里,有硬生生的腥气。 “街边天鹅湖”,这个大厦底座的酒吧有钢琴声。从玻璃窗看进去,是现场弹奏。我进去,挑了最安静的角落坐下。他们的酒单上酒品不很多,我随手指了一杯青草蜢。 我梦见过这个酒吧,从未到过的城市,总有我熟悉的地方。 我深深陷进柔软的沙发里去,走了很远的路,有些累,一条腿翘起来,膝盖抵在茶几沿上,手指在空中飞舞,而后双臂如翼般向后张开,抱住椅背,痴缠幽深的思念纠结了肢体。 忽然见汹涌夜色里,你深蓝的眸子渐渐黑。 皮肤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摩擦的声音了。 青草蜢,酒色很漂亮,然而口味偏甜。我另要了杯白水,和纸笔,开始写一封信。总是这样,在陌生的城市,陌生的角落里,盘踞着,吐自己的丝,结自己的网。 太多的Coffee,感觉整个血管里淌清寡的苦涩,面容上蒙上淡褐薄暮颜色,夏天来了,是时候该戒了。酒是不错的选择。 钢琴声断了,我扬起脸,看见弹琴的女子倚坐在吧台旁,穿了一件桃红,或者说更近于紫红的宽大的西装上衣,绸缎质地。暗黑的深V领T-shirt,漆黑绒裤,男式皮鞋。桀骜不羁的搭配,张扬大胆的用色,有跳脱的美艳流曳。挑染的酒红长发,一波一浪散在肩上,垂下的发帘间隐约可见漂亮的狭长眼睫,单薄伶俐的线条,笑容媚惑。 周围一些男人围着,她低眉浅笑,如鱼得水。只是忽而转过脸来背向众人时,眉目间若隐若现的凄怆,眼角那一点明明灭灭的寂寞,无法言说。 她非常的厌倦,可是她堕入了一种无力自拔的生活。 我端起那杯白水,走过去,倚站一旁。同样一只直身玻璃杯递过来,在我杯上碰碰,“嘿”。 世界有了一秒钟天长地久的静默。 夕颜。 小离。 独身旅行吗?我见你在写东西,有机会,送一个故事给我。 也许你会有一些故事送我呢。比起故事来,你更像是一个传说。 她嗤笑一声,很深很深地叹了一口气。 我恍然从她身上嗅到濒死的绝美气息,灿烂烟花,灼灼妖娆。我竟然感到晕眩,呼吸发紧,心口微微麻痹,是某种华丽的下坠感。她察觉到,回望过来,我别开目光。 我要过去弹琴了,喜欢谁的歌? 暗涌。我喜欢黄耀明唱的。 愈美丽的东西我愈不可碰。她笑笑,手指扫过我耳廓,转身。明天,你来。 暗涌。迷离,暧昧,性感,沉痛,确实是黄耀明的暗涌。 我把她的杯子拿过来,杯沿上有一个还鲜润的口红印,我把自己的嘴唇贴上去。这是唯一一次,真实的,亲吻。 有人把杯子从我手里抽走,我抬头,那个调酒师要替我添水,他大概以为这杯子是我的。我不知如何回应。我心慌意乱。那个琥珀色瞳仁,手指纤长,用某款男式香水,混杂着骆驼香烟气味的女子。我已经不能掩饰自己的表情。 {1:00} 她合上琴盖,意态优雅地和众人告别,出门前,并未再回眸望我。 {1:30} 我离开街边天鹅湖。 回到旅店,开始记录今天的见闻。及至她,竟觉笔涩,不能描述。在旅途中,遇见是很寻常的事,错过亦已注定。一个写作者的功利心,对每一场遇见的关注,无非出于搜寻素材的敏锐与尖利。表面亲和解语,谁会知道我,其实是这样冷酷而残忍的世间情谊。 然而她,我不能敷衍搪塞,我不能托词掩饰,我不能理智客观地描述和揣测她任何,我失去剥离事件,解析人物的冷静立场。我渴望走近,渴望真正懂得和进入。她用平静来掩饰痛苦时,那令人心碎的表情后面,我不愿意再窥探任何隐情,我宁愿失去我所有的故事,换她遗忘一段时光。 我要她暖。就算这暖不是因为我,就算她在这世间与我再无相干,我只要她暖。若她得以拯救,我并不必要做她的上帝。 只要她可解赎,便是我的光,我再没有分享的野心。 而我怎会如此癫狂。 她是我在这城遇见的第一个人,第一眼看她,便仿佛触到,镜子背面沉默安然的另一个自己。她就是我。是我所失,是我所求,是我最想成为的那一个人。我表面淡薄不羁,内里坚硬倔强,隔岸观风望月。她看似精灵剔透,桀骜独立,却恰恰应和了我心内潜藏的脆弱与孤苦,对命运仍有野心,对爱的渴望不死,所以如此不堪的分裂与撕扯。我的手心摊开,尽皆空无,而她的掌纹,写满欲求。她就是我。 夕颜。你就是我。 {2:00} 窨离开酒吧。回到家里,夕颜在洗澡,知他回来,声声唤他,窨,我的爱尔兰。 他倒出一些咖啡豆在磨豆机里,开始研磨。 窨,今天那秃头家伙是银座大厦二期的开发商,我们此时买期房可省20%,买一套居室,再租一个底层店铺开分店。那个精瘦的是证监会的,他答应给我内幕呢。窨,搬过来住,你若是怕别人议论,我把房契过户给你…… 窨。窨。窨。 是什么使我们终于不堪重负。 咖啡豆磨好了,他把咖啡粉倒进虹吸式的壶里,点燃酒精灯,煮起来。 他从床头柜里拿出一瓶安眠药,倒进磨豆机,摇起手柄,慢慢磨碎来。咖啡煮好了,药粉倒进JOHNNY WALKER的黑方里,摇匀,和咖啡一起端进去给她。 夕颜泡在浴缸里,将威士忌倒进咖啡,她喜欢酒放的甚至比咖啡多。 她每天睡前都要洗一个泡泡浴,喝一杯爱尔兰。她善于把生活打磨得越来越精致。而越精致的东西就越顽固。越顽固的东西越是磨折人心。 他不爱我。 夕颜把喝空的咖啡杯放在水面上漂来漂去,酒的味道不对,她喝出来了。她爱的男人不爱她,她知道,但是她假意不察,装扮幸福,他是没法舍下她的。她爱他,爱得如此卑微,已经不能有片刻从容,来修补自己的尊严。 其实若是他说离开,她并没有理由阻拦,但是她算准他不会主动背弃,只有他知道她的孤苦无依。没有他的爱,她还可以痛苦地活着,没有了他,她一个人怎么在这炎凉世上独存。他知世间寒冷,生之艰险,不会忍心。 长久以来的爱尔兰,一半冰冷的醒,一半滚烫的醉。她潜心隐藏撕裂的痛,躺在已经不爱的男人身边,没有一刻能真正安眠。她滑进水里。我睡了,窨,太累了。 窨,我的孟婆汤呢。 情之所终,至死不渝。 七夜[后来] 天气是微薄的寒凉,雨下得清晰明白,居然有风,很淡,很薄,漫不经心地经过。 Moonshiner,Blue Velvet…… 那个歌手在立麦前,唱这些Jazz老歌,声线低徊暗哑,目光里有破碎流离的忧伤,那种忧伤无关人生,无关爱情,无关梦寐,无关前世今生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她就是忧伤本身。 野马。放下琴盖,她挤进吧台里来,熟练地抄起酒瓶和调酒器,作了一串复杂眩目的花式动作,洒脱利落。“我去过很多地方,认识不同的人,曾经有一个男人,梦想学会花式调酒。” 她甩动手腕,闭上眼睛,眉头微蹙,像是沉入了某段过往尘烟。 每踏至某处,必有噩梦魇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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